人性、情感、利益

Hua • 0 个评论• 164次浏览• 2016-08-24
人类有别于动物的最大特征之一,就是情感(emotion)。有些人说植物和动物也有“情感”,其实,这是非常牵强附会的,植物与动物的“情感”,只能说是一种简单的意识存在,完全无法与人类的情感相提并论,因为人类的情感被提升到一种“永恒”和“永生”的水平。

最近里约奥运期间,有两大热门事件,都与情感相关。一个是王宝强离婚事件,另一个是郎平执教女排获得金牌事件。虽然都与情感相关联,但结果却是截然不同的。与本文探讨内容相关的,是这些情感的纠缠都与利益相关。也就是说,人性的价值(value of human nature),在情感与利益发生冲突时,具有很强的个体差异(individual difference),但与此同时,又具有很强的普遍性(universality)。

我们回忆一下“三转一响”的年代,那个时候的物质缺乏,但人们之间的情感是非常纯真的。以至于现在只要有与那个年代相关的商品或商家出现,就会有一大批怀旧的朋友去购买、去欣赏、去品味,而实际上是去回味那个年代的故事。因为这些商品(或者说是物品)记载着人们过去的情感,承载着人们过去的经历。我们反过来想一想:这些商家正是利用了人们的这种心理来开发这个市场,获得了不菲的经济效益(实际利益)。一句话:情感与利益的关系,是一个人的人性价值体现,也是商品价值中很重要的方面。

剥离人性价值来谈人性,是没有任何意义的。人的存在与生存,必定是具有价值的,否则,那就与动物或僵尸没有多大区别。人性的价值,首先是信任价值(trust value)和情感价值(emotional value),其次才是思想价值(thought value)和创造价值(creation value)。有价值的存在,就会有利益(benefit)的存在,即使这种利益不一定就是物质利益或金钱利益,无形的利益也是一种十分重要的存在。比如某某人获得了“某某学家”、“某某学者”的称号,这是具有价值的,虽然暂时没有任何物质利益或金钱利益,但在今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,TA的家庭或家族,会因此而获得一定的物质利益或金钱利益。

现在来谈谈商品价值与情感价值的关系。

商品的价值 = 物品价值(生产价值+使用价值+流通价值)+ 广告价值。在传统的生意模式中(商品经济,commodity economy),商品的价值,很大一部分是广告消费。强调依靠广告的社会活动,是非常低端的、无赖的生活方式,而且这种消费往往具有盲目的从众心理。在现代的生意模式中(分享经济,sharing economy),很多商家(比如类似“知青餐馆”的商家)将广告价值转变成为情感价值,强调人与人之间的情感提升的社会活动,才是理性的、有意义的生活方式,而且这种消费往往具有重复消费与较强的忠诚度。

人是社会的人,在各种社会活动中建立起来的情感(包括家庭与家族),是人们幸福生活所不能割裂的纽带关系。正是这种情感,使得人们在日常生活的消费与购物方面,有着某种倾向性、趋向性与驱使性。比如买保险或旅游,一个家庭或一个家族,大家都比较倾向购买同一家保险公司或旅游公司的服务,即使另一家保险公司或旅游公司的服务差不多,价格优势也差不多。又比如同学聚会去餐馆、或购买礼品,或者大家购房之后的装修,自己很难选择哪一家公司,但同学之间就会相互借鉴别人的经验,往往会选择同一家公司。这时候的广告效应就很难起作用,情感价值就相当重要了。于是,就出现了分享经济。

情感价值的存在,很多情况下是我们不知道的。而一旦情感价值被利益化了(不一定是商业化),就会出现利益分配问题(包括金钱、财产、商品等)。假如这种利益分配是平衡的,情感价值与个体利益的关系是和谐的;假如不平衡,情感价值与个体利益有了冲突,就好比本文开头的例子,矛盾就会产生。

由此,我们可以归纳一些关于情感与利益关系的一般规律:

1,情感价值是人性价值中最基本、最崇高的价值;
2,情感价值的存在感,取决于当事人参与价值体现的程度;
3,忽视情感价值的存在,是对人性价值的蔑视或无视;
4,情感价值的利益化,是商品经济转化为分享经济的分水岭;
5,情感价值不等于金钱或可见的财产,是特殊的个人利益体现;
6,商品经济中,广告价值代替了情感价值,情感价值被广告商剥削了;
7,分享经济中,情感价值直接体现出来了,当事人自己赚取了情感价值;
8,认可了情感价值的利益化,实则是人性价值的体现或醒悟;
9,拒绝了情感价值的利益化,则是对人性价值的忽视或不悟;
10,将情感价值利益化无限扩大,破坏了利益平衡,人性就会受到威胁。

朋友,在商业社会,你是希望一直被商业剥削?还是希望体现自我价值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