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雇与小生意

Hua • 0 个评论• 162次浏览• 2016-08-24
加拿大虽然是西方发达国家,但最近几年经济不景气,加元一直在贬值,再加上人口稀少,人口分散,在商业和经济领域,完全没有中国那么热火朝天。要想在加拿大赚钱,显然不是那么容易。在加拿大,自雇(self-employed)已经成为一种日趋流行的就业方式,其工作的雇主就是自己。在加拿大,自雇灵活的业务合同制度和较为宽松的税率,吸引了越来越多喜欢自由和有技术的人士加入到这个行列,时间自由,市场广阔。尤其是针对华人移民来讲,中国市场更大,给加拿大的华人提供了更大的发展空间。

在加拿大的个人报税中,自雇是个很广泛的概念,包括开店、做房地产、做销售拿佣金、做合同工,甚至还包括利用工作之余另外赚取收入。这在报税时都属于自雇。自雇的优势,是可获得经济报酬,还可以独立于雇主,也不受常规的控制和限制。

有关个人报税期限的问题,加拿大税务规则是每年的4月30日之前,纳税人为上一年度申报其个人所得税。但这只是对一般人而言;税法为有自雇收入的人士又提供了一个例外,即他们报税到期日期是6月15日。值得我们注意的是,加拿大税法里的“自雇”概念不同于一般人所理解的自雇。

我们平时所说的自雇,是指不是受雇于他人,而是自己做生意,自己当老板,或自己雇自己的情形。这一理解是从雇主/雇员的实际关系出发。使得问题复杂的是,自己做生意当老板,可能采用有限公司的形式,也有可能是无限公司(个体或合伙);而税法里的自雇只是指那些个体或合伙,并在个人T1税表里申报了生意(或专业、佣金、农业等)收入的情形。因而,它的出发点是申报的收入形式。

在加拿大,大部分自雇人士是:

1,作为独立承包人(或自由职业者)的专业人士;

2,做生意的所有人(拥有者);

3,赚取佣金的销售人员;

4,农民和渔民。

通常的理解是:您为之工作的公司或个人是您的客户–他们不是您的雇主。作为客户,他们能够告诉您他们期望什么结果,但他们不指导您的工作。如果要获得更多的工作、更多的生意介绍或更好的价格,您就要满足您的客户。但是您是自己的老板:您决定何时、何地以及如何将工作完成。

一项生意可能赚很多钱并且很盈利。公司可能支付给独立承包人更多的钱,因为他们不支付昂贵而长期的付款,例如支付给长期雇员的福利、失业补偿和养老金。独立承包人可能还可以从报税中扣除生意支出,因而可能增加他们的净收入。

这就是说,在税务上决定一个人是否属于自雇的关键,是看您申报收入的类别(如工资、利息、股息、出租、资本增殖、生意等等),而不是看实质上的受雇或自雇关系。因此,在理论上任何人只要在T1税表申报了$1的生意收入,就算自雇,就符合6月15日报税到期的条件。那些以有限公司形式做生意,并从公司拿工资或股息的人士,则不被视为“自雇”。所以,他们报税到期日期,与一般人一样,仍是4月30日。

我们还应该注意的是,报税到期日期与上缴税款的日期是两回事,罚款与利息也不是一回事。不按时报税,可能导致罚款,而不按时上缴税款只会有利息。把这一原则适用在自雇人士身上,虽然他们报税到期日期是6月15日,但最后交纳欠税的日期,与其他人一样,都是4月30日。因此,如果他们欠税,应根据估算而预交一定金额,以避免利息。

不过,自雇也有一些不尽人意的地方,比如:较低的保障(您将需要确保总是有工作可做。有时您可能没有工作可做,因此就没有收入);较少的免费福利(您将需要支付自己的休假时间,负担自己的退休计划,以及购买自己的牙科、伤残及人寿保险);交税(作为自雇人士,您要负责所有的文书工作并按时交税。如果您是独立承包人,您需要按季度缴纳估计税款,以支付自己的加拿大退休计划供款和所得税)等。

很多情况下,难以用生意或公司的表面形式来界定是自雇还是受雇。实际上,确定是自雇还是受雇,主要取决于您对所做工作的控制程度。一般来说,如果您:

1,自己控制工作的时间、地点,以及方式;

2,自己提供工具,即负责维修;

3,自负盈亏,并支付费用;以及

4,把这部分活动当作你自己生意的一部分。

那么,这就是自雇。反之,如果您的雇主:

1,决定你的工作地点、时间、方式;

2,确定你的工作时间的长短;

3,决定你工资的多少;

4,监督你的活动;以及

5,评估你的工作质量。

那么你就是被雇。

自雇和被雇在税责上有什么区别呢?

1,自雇可以抵扣发生的相关费用;

2,自雇不能参与联邦失业保险计划,不需交EI;

3,自雇须交上份的CPP;以及

4,自雇须议按季分期付款的形式上缴所得税及CPP。

不过,有一些特殊行业自雇人士EI的特殊规定。以下行业的自雇人士,如本人不是所在工作单位的所有者,即使你在税法定义下属于自雇,你仍然有权享受EI保险,而且你的雇主必须为你交雇主部分的EI并提供T4。这些行业是:理发师及发型师;出租车及客车司机;职业介绍所工作者等。

那么,什么是小生意呢?是按照营业额或者利润来界定的吗?

在加拿大,小生意(Canada Small Business)就是年销售额在3万元以上、500万以下的有限公司、无限公司或个人。自雇可以是没有公司注册号的,小生意必须有一个公司注册号。

不过,自雇与小生意之间的界定,本身也是比较模糊的。有些情况下,自雇的年销售额可能超过3万元;而有些小生意的年销售额可能还达不到3万元。这个时候,一方面要看个人的诚实,另一方面,就是觉得你税务局对您个人收入所得进行核查,决定您是属于自雇还是小生意。因为自雇与小生意在交税、贷款和优惠政策方面,是不一样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