窗外细雨,读距今近九百年的回忆录,李清照的“金石录”后序。
李清照和赵明诚婚礼二十八年,此文写于赵死后六年,即1135年,赵“墓木已拱”矣。
李在文后,叹“三十四年之间,忧患得失,何其多也!然有有必有无,有聚必有散,乃理之常。人亡弓,人得之,又胡足道!” 令人感慨系之。
从李的回忆看,她和赵婚,从她十八以嫁,到她四十六岁,性情急躁的赵,在赴建康的旅馆,大量服用柴胡等驱寒证,致病入膏肓以殁,两人之间,也有不少裂缝,李清照,这个不一般的女性,并不回避。
“ 收书既成,归来堂起书库大橱,簿甲乙,置书册。如要讲读,即请钥上簿,关出卷帙。或少损污,必惩责揩完涂改,不复向时之坦夷也。是欲求适意而反取憀栗。”
“余性不耐,始谋食去重肉,衣去重采,首无明珠翡翠之饰,室无涂金刺绣之具,遇书史百家字不刓阙、本不讹谬者,辄市之,储作副本。”
乱离时代,夫妻告白,赵是这种神态,
“六月十三日,(赵明诚)始负担舍舟,坐岸上,葛衣岸巾,精神如虎,目光烂烂射人,望舟中告别。余意甚恶,呼曰:“如传城中缓急,奈何?”戟手遥应曰:“从众。必不得已,先弃辎重,次衣被,次书册卷轴,次古器,独所谓宗器者,可自负抱,与身俱存亡,勿忘之。”遂驰马去。”
赵写遗嘱,李这样描述, “八月十八日,遂不起,取笔作诗,绝笔而终,殊无分香卖履之意。”
她在文第一节写道:书画与胡椒无异,钱癖与传癖何殊?名虽不同,其惑一也。 后序末节写道:亦欲为后世好古博雅之戒云。
读之,令人噓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