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媒体报道的多伦多买房后不要定金也毁约的个例在增加,究其原因,主要是现在房屋市场风向变了,从卖方市场转向了买方市场,房市偏冷,销量下降,成交价在降低,并且幅度比较大。特别是买家对房屋市场的价格预期是还有很大的降价空间,如果成交,意味着买来的房子马上就贬值很多,并且比定金高不少,所以宁肯不要定金也要毁约。
想当年,我买房子时,到了交接那一天,卖家提出要加价一万。那个房子是我看中的,状况比较差,房子完全没有装修,挂牌了好几个月没人要。因为房子价格低,位置比较好,结构适合于出租,所以我关注了好几个月。在冬天的时候,没有人抢offer的情况下就买了那个房子。其实我太太不喜欢那个房子,太旧了,房子交割时卖家临时加价一万,我很生气,最后我们决定那个房子不要了。想不到的是:我们交的定金还花了不少时间才要回来。
现在这个房屋市场动荡的年代,买卖房屋都要慎重考虑,从最初合约的签订,要多方考虑,避免意外发生时依合约维护自己的利益。
加国无忧网今日文章:
紧急求救!卖房回国,买家放弃$10万订金失联了
买房经验谈:签下offer后能不能反悔?
(来源:安居周刊)
一位房产投资者,他在前一段时间刚刚下了一个不带条件的Offer,被卖家接受下来。但是在第二天提交押金之前,发现旁边出了一栋面积更大价格更低的房子,因此,他想取消已经递出去的Offer。到底这位房产投资者能不能取消Offer呢?会不会有麻烦呢?怎么来妥善解决这个问题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