焦点房谈多伦多:买房反悔增多,想当年我被卖家放鸽子

最近媒体报道的多伦多买房后不要定金也毁约的个例在增加,究其原因,主要是现在房屋市场风向变了,从卖方市场转向了买方市场,房市偏冷,销量下降,成交价在降低,并且幅度比较大。特别是买家对房屋市场的价格预期是还有很大的降价空间,如果成交,意味着买来的房子马上就贬值很多,并且比定金高不少,所以宁肯不要定金也要毁约。

想当年,我买房子时,到了交接那一天,卖家提出要加价一万。那个房子是我看中的,状况比较差,房子完全没有装修,挂牌了好几个月没人要。因为房子价格低,位置比较好,结构适合于出租,所以我关注了好几个月。在冬天的时候,没有人抢offer的情况下就买了那个房子。其实我太太不喜欢那个房子,太旧了,房子交割时卖家临时加价一万,我很生气,最后我们决定那个房子不要了。想不到的是:我们交的定金还花了不少时间才要回来。

现在这个房屋市场动荡的年代,买卖房屋都要慎重考虑,从最初合约的签订,要多方考虑,避免意外发生时依合约维护自己的利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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买房经验谈:签下offer后能不能反悔?

(来源:安居周刊)

一位房产投资者,他在前一段时间刚刚下了一个不带条件的Offer,被卖家接受下来。但是在第二天提交押金之前,发现旁边出了一栋面积更大价格更低的房子,因此,他想取消已经递出去的Offer。到底这位房产投资者能不能取消Offer呢?会不会有麻烦呢?怎么来妥善解决这个问题呢?

地产经纪介绍,Offer分为不带条件和带条件两种。带条件的Offer,最常见的条件有两个:验房条件、房贷条件。也可以带上其他条件,比如,你如果想买连着的两块地搞开发,当出现一个屋主同意而另一个屋主却不同意,那么你的投资可能就会出现很大的风险。怎么来解决这个问题呢?地产经纪告诉记者,像这种情况,可以和先同意的A屋主签署带条件的Offer,条件为:如果B屋主也同意,那么这个交易成交,如果B屋主不同意,那么和A屋主的合约就自动取消。

而在实际操作中,带条件的Offer往往是不确定的Offer,一旦屋主接下了这个带条件的Offer,在冻结期间就不能再接其他人的Offer,而这个交易是否成功,基本上就掌握在买家的手中。买家可以以验房不满意或者房贷通不过拒绝成交,有的甚至会拿房子的一些小毛病“要挟”卖家再降价。因此,卖家在正常的情况下,一般倾向于不带条件的Offer,但是,如果没有买家前来问津,他们也只好接下带条件的Offer。

反其道而行之,精明的地产经纪往往会建议买家事先做好房贷咨询,并在看房的时候带上验房师,事先验房。然后以不带条件的Offer进行谈判,往往可以谈到比较好的价格。因为,卖家一般会倾向于“确定性”,而牺牲一些价格。
文中开头的这个买家,就是通过这个方式,把卖家要价60万的房子,谈到57万成交。当然,签署的是不带条件的Offer,即:Firm Offer。但是,在签署完的第二天,这栋房子旁边又出了一栋类似的房子,要价才52万元。于是,这位买家开始后悔前一天签下的不带条件的Offer。

对此,地产经纪认为,严格来说,一旦签署了不带条件的Offer,必须履行合约。记者问道,合约上一般会有缴纳押金的条款,如果不去缴纳押金,合约是否自动取消呢?董红卫先生表示,不缴纳押金,合同依然有效,不会自动解除合同,所以卖家可以上法庭起诉。

但是,地产经纪又说,由于在加拿大打官司耗时耗精力耗钱财,所以,大多数人可能不会采取诉讼这条路,这就要冒一定的风险。

另一位经纪说,这种情况经常在抢Offer之后发生,大多数人在抢Offer的时候,大脑充血,情绪激动,很容易给出一个超高价,中标后的第二天就开始后悔。而对于没有中标的人,总是觉得自己就差那么一点点的价钱没有最终拿下,也同样会懊恼不已。没有抢到Offer的人还好,耐心等待,还会有机会碰到心仪的房子。而对于后悔抢到Offer的购房者,是否要毁约,就面临到这样的抉择。

对此,两位经纪的观点基本相同。Tim说,基于理性和务实,大多数的卖家,不太可能采取诉讼的方式来处理此类问题。因为,打官司不能帮助卖家把房子卖掉,所以将会打乱卖家原先的卖房计划,使得卖房遥遥无期。虽然卖家会满腔怨气,但是对此也无可奈何。而且,打官司又不一定会赢,即使赢了,到时候很可能出现获得的补偿远低于成本和损失。

Tim说,如果是抢Offer,竞标者一般要提交一张5%房价的支票给卖家,买家如果反悔,这笔钱会被卖家收走,所以这时候的反悔是有明确成本的。而对于记者提到的这个案例,由于买家尚未提交押金,所以风险较小,但是也不能抱着侥幸的态度,尽量把事情处理完满。

最稳妥的处理方式,还是和卖家友好协商,解释合理的原因并提出可接受的解决办法,买家可以退一步,给予小金额(一两千)的补偿,如此会让卖家更愿意接受,而不至于引发激烈的结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