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月,结婚

感恩节经历了一个婚礼一个葬礼,还有二个同学来加拿大游山玩水。涂鸦点啥吧。很多人问我啥感受,一小时热带一小时极地的感受。来加拿大后经历的葬礼已经在多年前写过了。万物有时,生有时死有时。人必有一死,死后必有审判,圣经上说的。生的伟大,死的光荣;或重如泰山,或轻如鸿毛。老毛说的。子在川上曰,逝者如斯夫,击盆而歌;来于尘土,归于尘土;中华古训。入胎处世死亡重新转世轮回,那是藏传佛教。这是以前写的一段。送走比我年轻的人,已经好几个了。

今天写写来加拿大参加过的婚礼,也假装喜庆一下。真的是假装。

记不得是那年,应该是来加拿大后二三年,工友邀请我去参加他的婚礼,我也很惊讶,要送礼吗?送多少啊?反正也没钱,二十吧。到了市政厅才发现连新郎新娘一共五个人,就五个。其实移民加拿大,大家有多少粘亲带故的友人啊,通常说某某跟某某某结婚了,意思就是同居啦,如果加上一句他们真的结婚了,那应该是理解为法律登记了,由牧师或者律师举行过仪式啦。加拿大的结婚仪式很有特色,跟电影里差不多,各种版本都有,家族式的,宗教式的,娱乐型的,假戏真做的,瞒天过海的,合法同居过家家的,即便冠冕堂皇签字画押的,也不是当场生效的,要过四个月后才正式具有法律效应。

离婚也一样,离婚判决书下来也要四个月才正式具有法律效应。我有个朋友就是这样,都离婚了三个多月,突然反悔了,在法律生效前一周自己动议取消了。离婚的原因很简单,他自己在国内,老婆在多伦多,然后他回加拿大怀疑被带绿帽子,老婆也承认了,然而他们又天天住一起,为了孩子想想又算了。人生就是过家家。我问他这叫破镜重圆吗?没有!法律上根本就没有离婚过。唉,说啥,开心就好。

又一次下市政厅,还是见证婚礼,新郎新娘都认识,他们英语都不好,需要翻译,就是我愿意你愿意诸如此类的话,法律嘛,不就是这几个词嘛。搞定吃饭,送出大礼,新郎新娘联手拒绝,你们不要假戏真做好不好,大家都知道就这么回事,何必让我们难堪呢?那吃饭也要钱的啊?你们来已经很给面子啦。快快快,拍几张照片,大家都是熟人,凑紧一些,笑的真诚一点。你看懂了吗?那是一场假结婚,男的帮女的办身份。加拿大嘛,看多了经历多了,开心就好,大家都不容易。

那天中午,教室里的同学真讨论哪里去吃午饭,突然有同学说,走走走,开车跟我走,免费自助餐。耶!有吃的。那又是一场假结婚,女的是华人,男的是老外,假结婚也需要有仪式,法律程序走完了,需要假装办一个婚宴,加拿大大家都是移民,何况这么假的事大家也不想让亲朋好友知道,咋办呢?抓壮丁请人吃饭,然后我们依次敬酒拍照,满脸堆笑,皮笑肉不笑的说几句,主要是给法官留下一些证据。那时候假结婚流行,这类的饭局还真不少。

不过上周参加的那个婚礼,是我来加拿大经历的最大一场婚礼,估计有六七百人啊,仪式感非常强烈,新郎新娘先后读的四个大学的同学都来了,其实加拿大读大学没啥同学,读四年也就十几个而已,大家选课都不同。来的都是新郎新娘在大学里参加校园团契的成员,个个壮如山美如水。最后一对新人开着装饰好的车,车后拖着叮叮当当的几个金属罐头,扬长而去。年轻真好!